企事业单位食堂承包商 - 广州旺记饮食管理有限公司
专业经营食堂承包、快餐配送等团膳服务

全国绿色餐饮企业 团膳行业十大影响力品牌

全国咨询服务热线

020-84637116

133 0222 5736

食堂资讯
当前位置: 旺记首页 >> 团膳百科 >>  食堂资讯

深圳学校食堂承包商接私单遭解约,故追索食堂餐费460万元

发布时间:2019-11-20 11:29:15 来源:食堂资讯 作者:小梨落 阅读次数:

事发福田区云顶学校,学校食堂承包商因外接私单遭校方解约,食堂承包商称该校教职工多年来早午餐免费造成亏空。

该校回应食堂承包合同已有规定,不存在用餐欠款。

深圳学校食堂承包商接私单遭解约

2017年8月,深圳市福田区云顶学校的食堂承包商反映,该校教职工多年来免费在食堂用餐,造成自己经营亏空,而学校现又提出解约,且不支付餐费;校方则回应称,承包合同规定过教职工早、中餐免费,合同到期后承包商又继续经营,理应延续原合同执行,不存在用餐欠款。律师表示,双方虽未续签合同,但六年间已形成了事实上的合同关系,承包商追款恐无法律依据。

深圳市都百味餐饮管理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都百味公司”)负责人周女士告诉记者,该公司承包福田区云顶学校食堂已有六七年。她提供的承包合同显示,云顶学校将师生食堂和小卖部交给都百味公司经营,除规定了场地租金等费用之外,合同还约定,都百味公司为学校教职员工提供免费早餐及中餐。另外,承包期限从2010年10月开始,至2011年7月结束,期满后双方视情况再行续签。

周女士介绍,由于在食堂用餐的学生并不多,反而教师用餐的占比很大,到了第二年期满后,她发现食堂的经营状况并不好,“当时学生在食堂吃的只有四五百人,老师就有一两百人。”而且,教师用餐也是以免费的早、中餐为主,晚餐往往不在学校吃。因此,周女士曾提出希望修改合同再续约,取消教师的免费用餐,“改成只付成本费也行”。据其介绍,校方虽然口头答应,但实际上并不愿意配合协商,相关负责人经常不在,最后也没回音了,“他们说,以后学校还会盖新楼、扩大招生,并向学生宣传食堂,食堂的收入可以保证。”

合同到期后,都百味公司并未离开云顶学校,双方也没有重新签订新合同。周女士说,之后的几年里,租金仍然是按照此前合同执行,教师早中餐免费也在继续,其间饭菜价格涨过两三次。今年,该校学生用餐人数增加到六七百人,加上食堂外接订单,目前生意还不错。但在今年暑假期间,云顶学校提出要和都百味公司解约,理由正是“食堂接了外界订单”。

对此,周女士提出,解约可以,但学校应该把6年来教师用餐的费用支付了,“第一年用餐免费是签了合同的,这个我承认,但后几年没有签合同说给教职工免费”。据周女士统计,2011年7月至2017年7月,教师早、中餐费用共计达到461万多元,“即使按照之前提出过的成本价核算,也有345万多元。”

校方回应:教职工免费用餐是合同约定,经营期间始终生效

深圳市云顶学校(原华南师范大学附属深圳学校)是2004年经深圳市教育局批准,由深圳万泽集团联合华南师范大学创办的国有民办学校。针对周女士的说法,万泽集团相关负责人胡先生表示,云顶学校与都百味公司的合同到期之后,校方是主张续签的,反而是都百味公司方面不愿签。他还表示,都百味公司在该校已经做了六七年,在没有重新签约的情况下,理应默认按照原合同执行,即教师早中餐仍然免费。因此,学校不存在教职工餐费欠款问题。

周女士此前向记者展示的一份“校方书面回复”也显示,关于教职工餐费问题,校方的表态是:“属于合同中规定贵司无偿提供的服务,校方无责任承担,校方可考虑对贵司道义上补偿10万元人民币作为贵司遣散费用。”

学校为何要与承包商解约?胡先生解释,学校食堂另外接生意是“大忌”。“利用学校的场地给外边做饭、对外做生意,这是不允许的。”他表示,关于双方争议,学校已经在走法律程序解决。

就此,广东某律师事务所赖科铭律师表示,在承包经营合同到期之后,承包商与校方就原合同的变更并未协商达成一致意见,因此原合同并未变更。在双方未续签合同的情况下,承包商仍然按照原合同约定进行经营,并且校方以做出实际行为的方式,同意了承包商按原合同继续经营,时间长达六年,双方已经形成了事实上的合同关系。根据司法实践,双方应当按原合同约定履行,但合同期限视为无期限,校方有权在提前通知承包商后解除合同。

6、食堂相关责任人,负有消防、卫生、安全的责任,必须做好“三防”(防火、防盗、防毒)工作,杜绝事故发生。

上一篇:宿州学院食堂承包商携款300万潜逃,警方立案追逃

下一篇:医院食堂为什么干不过快餐?因为管理核心与服务

分享到:

联系电话:

020-84637116

地址:广州市番禺区卓越路3号(清河市场旁边八月八配送中心)

© 2018 广州市旺记饮食管理有限公司 http://www.wangji888.com/ 版权所有 粤ICP备17000724号-1 QQ对话